【中国科学报】深化杰青项目改革,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
近日,首次杰青项目结题评价及延续资助评审工作圆满收官。经过专家严格评审,决定对41个评价结果为“A”的项目给予第二个5年延续资助,对评价结果为“C”的,将结果反馈给依托单位,建议对项目负责人加强督促引导。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遵循科研管理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强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的创新之举,是破解杰青项目“帽子化”、杰青“终身制”问题的改革之策,对于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支持真正具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在新的起点上攀登科学高峰、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意义重大。
杰青项目是上世纪90年代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当时我国科研队伍中存在的人才匮乏和断层问题,划拨专门经费设立的人才项目,是择优对青年科研人员进行稳定支持、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的战略性举措。作为我国成功的人才品牌项目之一,杰青项目在科技界享有较高声誉。杰青项目基于科研人员已有科研基础进行评价,看准方向选对人,遴选出重要原创思想,给予足额经费支持,鼓励科研人员科技报国、创新为民。
30年的实践证明,杰青项目的设立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成功范例。在杰青项目资助下,一大批基础研究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大多成长为各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数据显示,1995年至2023年间增选的15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353人曾获得杰青项目资助,占增选院士总数的43%。2000年至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共授奖728项,其中杰青项目负责人参与完成596项,占比高达82%。2013年至2020年,共颁发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9项,全部由杰青项目负责人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奖的有6项。
杰青项目是科学基金项目家族中的重要一员,从诞生起就融入了科学的基因、具有项目的特征,它的设计、运行、评价都体现着科研项目的根本属性。杰青项目评审要求严格、程序规范,经过小同行、大同行多轮评议,选出的都是千锤百炼的“真金”,因此,在科技界享有良好声誉,在全社会具有很强公信力。
为持续提升杰青项目资助效能、推动建设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自然科学基金委立足国家创新发展全局,着眼于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从2023年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女性科研人员申请杰青项目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向港澳地区开放杰青项目申请,试点推进临床医师科研评价体系改革,使杰青项目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创新人才培养链条更加健全。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杰青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补齐的短板。譬如,一些项目负责人在获得杰青项目资助后,觉得“功成名就”了,认为可以歇一歇、停一停,减弱了继续奋斗的动力;有人将杰青项目视为人才“帽子”、身份“标签”,这严重脱离了科研本质、违背了杰青项目设立的初衷。
从唯物辩证法角度看,这些是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来解决。新一轮改革中,自然科学基金委刀刃向内、自己动手、自加压力、自我考核,进行杰青项目管理流程重塑,充分依靠科学共同体的“火眼金睛”,开展结题评价及延续资助评审,使杰青项目回归科研本位,让科研人员深刻认识到,获得杰青项目资助不是科研的终点,而是开展更高水平科研的新起点。
自然科学基金委以改革破题,以创新解题,彰显了治理人才“帽子”、激活创新动能的坚定决心和勇毅担当。这是为科研项目“摘帽子”“拆标签”的创新实践,也是打造体系化、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的有益探索,得到各方广泛支持。
项目负责人认为,择优连续滚动支持消除了以前需要不断申请项目的困扰,使真正有志于基础研究的优秀人才可以获得更大力度的稳定支持,将有限的时间用到科研上,潜心钻研,追求卓越,做出重大颠覆性原创成果。评审专家表示,开展结题评价,改变了以前重申请轻执行、重立项轻结题的倾向,倒逼项目负责人扎扎实实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依托单位认为,获得杰青项目执行情况的反馈,可使用人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能力、创新绩效作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
必须指出的是,考核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治理人才“帽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携手、共同努力,从全局和系统角度出发进行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其中最根本的是加快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科研评价体系,以科研实绩论英雄,将宝贵的科学资源投给一线最具创新活力的科研人员,激励一批又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千帆竞发、百舸争流。我们坚信,只要坚持改革,中国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一定会建成,建设科技强国的伟大梦想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