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本通知对象包含“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部市联动指南申报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预申报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前期提交的项目预申报书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 不允许调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课题(任务)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 可适当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 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研究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规定。项目牵头单位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4. 须遵循的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
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 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和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联合申报协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只需项目牵头单位提交。
(2)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3)参与申报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4)全职受聘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有效聘用证明。
二、项目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 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3. 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7日17:00。
4.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曹芹,010-88225176
附件查看网址:http://www.hunan.gov.cn/zqt/xmsb/202308/29471078/files/807c2bfd559f4569a7c82a155b4955a5.pdf
数据汇交承诺书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