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指南方向征集和凝练工作(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总体要求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聚焦我省社会发展及科技创新发展的紧迫需求。实施内容重点体现河北需求、河北优势和河北特色,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提出指南建议,相关指南建议优先纳入我省推荐方向。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六个领域进行凝练。指南建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河北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项目指南研究方向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四)安全性。指南建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需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和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02 项目层次
本次征集指南建议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集成项目”。重点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03 征集要求
(一)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二)建议人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鼓励建议人与省外优势团队和我省龙头型领军企业、创新引领型领军企业、高成长型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联合提交指南方向建议。
04 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5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省基金办;指南方向建议(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ijinban@hebkjt.cn,每一文档应命名为“领域+学科代码+姓名+单位”,如“电子信息+E0206+张三+××大学”。
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推荐的指南方向建议,由单位统一组织材料推荐。其中,单位推荐函(附件1)和指南方向汇总清单(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吕晓东电话:(0311)85817132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 602 室
附件:1.推荐函
2.指南方向建议表(重点、集成)
3.指南方向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