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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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20:44: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的通知》(赣科发〔2023〕2号)和《关于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省重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3〕70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诚信审查、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批复组建“流域生态智能监测与综合治理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等19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

各实验室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要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交流合作。要以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导向,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运行模式,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各依托单位要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督促指导。在实验室人才团队建设、经费和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实验室创新管理模式,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高水平的实验室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名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