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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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10:3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62657892;

四、采购项目名称: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管理服务;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3.2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财政部《财政部深化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财政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4号)“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政策”精神,“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则上维持分类前财政补助水平,以项目支出形式给予支持,具体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财综〔2017〕47号)中“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精神,“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等经常性购买服务项目,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最长可以设定为3年”。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132号),安徽省科技厅将“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根据《省科技厅2023年第12次厅务会纪要》精神,省科技办公室将“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项目”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金额33.2万元。

4、“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是系统性、持续性工作。安徽省科技厅自2016年以来,一直委托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承担上述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05室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

1.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

“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基地管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符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财综〔2017〕47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皖科资秘〔2021〕132号)等文件精神。

2.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自2016年起,该中心一直独立承担省科技厅委托的该项委托工作,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工作。该中心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供了创新性增值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积累了大量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与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该中心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政府单一来源采购资格。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计划管理”经费预算33.2万元,预算基本合理。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黄慧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副研究员

李学英   合肥民营科技企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王晓梅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高级会计师

十一、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联系电话:0551-62659375)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