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省级机关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省财政厅在对省级机关2021年课题经费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有哪些重点考虑?
制定《管理办法》有以下重点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管理办法》从课题分类管理、立项审批、预算管理、开支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压减课题经费规模、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政策导向。二是确保符合各项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借鉴吸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等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国库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管理办法》与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衔接、符合规定。三是体现省级机关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起草前,省财政厅通过调研全面掌握省级机关课题经费使用现状,在《管理办法》起草时,广泛征求了省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沟通交流,确保《管理办法》更加切合我省省级机关实际,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管理办法》在规范省级机关课题经费管理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管理办法》共6章27条,分为总则、课题分类和立项、课题经费预算、课题经费支出、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明确了以下几方面举措:一是加强课题分类和立项管理。按重要性将省级机关课题分为一、二、三类,原则上由省级机关自主组织实施,一、二类课题确需对外委托的,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实施,三类课题不得委托。要求省级机关建立党委(党组)课题审批制度。二是加强课题经费预算管理。对一、二类课题经费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在运转类项目中单独编列,三类课题不安排课题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不得编列课题经费。对一、二类课题设置了经费标准上限。三是明确课题经费支出范围。将省级机关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等,间接费用只能由课题承接单位使用。对课题经费不得列支的情况列出负面清单,对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结转结余等明确了管理规定。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在单位内部控制、评审验收、绩效管理、开支审批、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四、列入省级财政科研经费项目的省级机关课题是否属于《管理办法》规范的范围?
按照《管理办法》,省级机关课题列入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目录的,按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另外,省级机关承接中央有关部门课题,有专项课题经费且有课题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如何抓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省财政厅在做好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的基础上,会同省级机关预算单位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课题经费预算安排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预算单位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格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