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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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5:16:59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新政办发〔2023〕69号),具体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新疆实验室是我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增强科技战略支撑力量,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疆实验室2024年启动布局,计划到2025年建设5-8家。新疆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我区重大战略需求,是国家实验室的预备队和我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先锋队。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新疆实验室建设,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经过充分调研、多次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制定形成《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

  二、主要内容

  《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主要包括目标定位、布局建设、建设程序、管理与运行和组织保障五部分。

  目标定位

  新疆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我区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建立新型科研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汇聚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原创性科研成果,打造自治区科技创新引领高地。

  布局建设

  新疆实验室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和重点社会民生需求,结合自治区科技领域优势与特色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新疆实验室依托自治区和兵团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布局建设,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建设程序

  承建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提出建设申请,自治区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设方案组织论证,对达到建设条件的新疆实验室,按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批复建设。新疆实验室建设3年期满后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正式授牌进入运行期。

  (四)管理与运行

  新疆实验室实行任务导向、交叉融合、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原则上独立法人实体化运行,实行主任负责制,在科研组织、人才选用、薪酬分配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新疆实验室探索订单式、揭榜式等多种项目形成机制,致力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发展的创新全链条。

  (五)组织保障

  新疆实验室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定开办费、运行费和研究经费支持。自治区重大创新任务可定向委托新疆实验室承担。支持新疆实验室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将重大科研任务组织实施绩效、标志性成果产出、高端人才引育等作为评估考核新疆实验室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