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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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09:47:44

《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发挥省级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按照《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有关要求,制定《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
  二、有关说明
  《管理规程》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条件范围”,明确可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的项目条件范围,具体包括横向课题及高校院所自立课题,获得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三类。
  第二部分“资金来源”,明确指导类项目资金来源分为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两种。
  第三部分“项目管理”,明确指导类项目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并对项目申报及立项审核、项目过程管理以及项目结题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部分“统计填报”,明确指导类项目要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统计归集,并严格履行R&D统计填报义务。
  第五部分“其他”,明确规程实施时间及最终解释权等内容。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