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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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11:16: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地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在藏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符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转评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良好,并取得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专业

根据《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和专业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藏人社办〔2023〕62号)规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下设专业包括:农牧业(农学、畜牧兽医科学)、生物(动物、植物、生物化学)、能源、科技咨询、科技博物。

三、申报条件

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科发〔2020〕187号)执行。

四、申报方式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启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藏人社办〔2023〕30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完成线上申报,同时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原件。

线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申报人登入“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入首页注册个人账号信息,选择“首页—职称评审—个人登录”后进行个人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为确保个人申报材料及时审核,请个人申报后提醒所在单位和当地人社部门审核材料。

线下申报材料程序同线上,由所在单位、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科技厅。申报材料须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

五、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1份。

2.《基础分自评表》(附件2)1份。

3.《工作业绩分自评表》(附件3)1份。

4.《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1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5)2份。

6.任现级别职称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任现级别职称不足五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交考核登记表。

7.任现级别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9.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10.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11.任现级别职称以来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每年不少于30学时。

12.《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新参加工作按硕士以上学历进行初级以上职称认定的,对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

13.任现级别职称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驻村和第一书记经历须提供单位证明,荣誉证书。

14.任现级别职称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的论文、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专利、软件、标准、农牧业动植物品种、著作编著、实验室、科技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技奖励、科研项目、“传帮带”情况等材料。

15.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原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或任职资格文件、聘任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所提供的业绩成果等,必须是在取得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晋升条件;提供的获奖证书、专利证明、论文、项目等相关资料,必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否则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

以上所有附件及业务考试合格名单从自治区科技厅官网下载。

(二)单位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2.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分类建议。

3.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审核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要重点审核比对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提交材料是否一致。

4.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含职称申报公示情况以及核算工作业绩分时要求的各类公示情况)。

5.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岗位使用情况和空缺岗位情况说明(地市及以下相关单位工作的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同时出具委托评审函)。

6.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意见。

上述所有材料为A4规格。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扫描相关材料,通过职称评审系统逐项上传。扫描件要求文字、印章、签字等清晰可辨,相关程序完整。

六、转评条件

转系列申请评审职称的,需转入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取得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考试有效成绩,具备转评职称等级其他基本条件的,方可转评本系列职称。转评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条件相同。

七、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等环节,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因前置环节审核不及时,导致申报人未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由该环节审核部门承担责任。

八、评审程序

经审核申报材料无误,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应级别职称评审会,按照评审标准分及淘汰率确定通过评审人员。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组织开展考察,了解政治表现、业绩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确认任职资格,发放任职资格证书。

九、评审方式

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本系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人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参评人员从本人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中选取一项能够突出反映本人科研水平的项目或成果,作为代表作进行现场答辩(中级职称评审每人答辩时间10分钟,高级职称评审每人答辩时间15分钟)。

十、收费标准

职称申报与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个人申报材料的复印、扫描、装订等费用自理。

联 系 人:严锡华

联系电话:0891-6830045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基础分自评表

      3.工作业绩分自评表

      4.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doc.doc
附件2:基础分自评表.xlsx.xlsx
附件3:工作业绩分自评表.xlsx.xlsx
附件4: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xls.xls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