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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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0:5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加快构建“464”新格局要求,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全面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吉林省实际,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8日

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