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省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院省合作,推动更多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现面向全省征集2024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以下简称“STS重大项目”)需求。征集的需求将作为编制2024年“STS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凝练项目需求。
二、“STS重大项目”须由在闽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合作并联合申报。鼓励我省高校院所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参与。
三、项目需求建议单位编写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字数不超过1000字,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7年4月30日。已获得科技、发改、工信等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原则上请勿重复申报。
四、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经费,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省科技厅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推荐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厅资助资金的1:1提供配套经费并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除外)。厦门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申报企业或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的合作企业需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
五、各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项目需求简介》《推荐申报函》《配套经费承诺函》以及申报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提供合作企业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送我厅。各单位推荐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申报数 |
1 |
福州市科技局 |
1 |
2 |
莆田市科技局 |
1 |
3 |
泉州市科技局 |
1 |
4 |
漳州市科技局 |
1 |
5 |
龙岩市科技局 |
1 |
6 |
三明市科技局 |
1 |
7 |
南平市科技局 |
1 |
8 |
宁德市科技局 |
1 |
9 |
厦门市科技局 |
2 |
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
1 |
11 |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1 |
12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
1 |
13 |
省属企业 |
1 |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处,0591-8727167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