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2〕44号)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的通知》(琼科函〔2023〕203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了对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有关成员单位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以仪器客观运行数据为基础,重点对仪器运行使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情况开展评价。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形成了最终评价结果。共有36家成员单位参加评价,涉及财政资金购置原值50万元以上仪器661台(套)。
二、考核结果
整体看来,大仪开放率为100%的成员单位约占被评价单位数量的50%,90%以上的被评价单位建立了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仪器运行机时数和对外共享工作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单位存在大仪开放率不高情况。
参评的36家成员单位中,8家成员单位评价结果为“优秀”;13家成员单位评价结果为“良好”;13家成员单位评价结果为“合格”;2家评价结果为“较差。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管理办法规定对当年度运行后补助比例予以提高奖励;对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单位按评价管理相关办法予以通报,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并在下年度省级各类科技专项中限制新购大型科研仪器。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10号)《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2〕44号)要求,做到财政资金购置大仪应纳尽纳,提高本单位大仪开放率。在此基础上,加强新购大型科研仪器的统筹规划,避免财政资金购置大仪的闲置,同时,应进一步扩大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重大专项处 邓文彬
电话:65329449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田威
电话:65369110
附件:2022年度海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汇总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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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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