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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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10:18:13

关于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粤基金函字〔2023〕36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25-29号,简称指南),截至2023年9月18日17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454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8086项,其中青年基金项目5885项、地区培育项目1366项、重点项目782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53项。

 

  省基金委与联合资助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联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3年度省市联合基金拟受理7747(青年基金项目5703项、地区培育项目1254项、重点项目741项、团队项目49项);拟不予受理339(青年基金项目182项、地区培育项目112项、重点项目41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4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依托单位未提交正确的科研诚信承诺函;(2)申报书研究内容和目标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3)在职证明、基础研究经历、合作协议不符合指南要求。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10月27日10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中更新,请10月31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省基金委:020-87567835、020-87567807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